東海大學校內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辦法
民國114年4月9日行政會議通過
第一條 東海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維護校園供餐飲食健康與安全,避免本校因食品中毒引起教職員工生之身體傷害,且讓本校師生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,對處理程序有所遵循,依據「學校衛生法」及「大專校院餐飲衛生管理工作指引」訂定「東海大學校內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之定義如下:
一、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,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。
二、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
日期 : 2025-04-10
點閱 :
單位 : 東海大學校園餐廳